更新时间:2022.10.12
民法典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等。
1、公共服务设施有哪些? 公共服务设施可以分成两类: 第一类是与基本居住有关的各种公用管线以及设施,包括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络、供暖、雨水处理、污水处理等,这些设施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
公共设施用地不得抵押。土地使用者可以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金融机构或者其他债权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土地抵押权不仅是一种担保物权,也是一种其他的土地权利。土地抵押后,作
市政公用设施不可以抵押。法律依据一、《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还规定了如下不得抵押的财产: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第三十四条第五项以及第三十六条第三款即
公共设施用地不得抵押。土地使用者可以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金融机构或者其他债权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土地抵押权不仅是一种担保物权,也是一种其他的土地权利。土地抵押后,作
夫妻一方抵押夫妻共同房产,该抵押行为无效,但有证据证明另一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行为有效。因此,夫妻一方抵押共同房产,应当在对方同意或可视为同意的情形下进行。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
抵押权最终是要把标的物处分以其价金优先受偿,所以,从原则上来说,可转让的财产都可抵押,不可转让的财产则不可抵押。 1、按规定,抵押的财产包括:抵押人所有的房子和其他地上附着物、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别的财产。 2、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过同
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设立时间为登记之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