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1
精神病人的婚姻不一定可以撤销。可以撤销的前提是一方在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或者胁迫。对于精神病人的婚姻不存在上述情况,且也没有重婚、未到法定年龄结婚、与配偶间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情形,婚姻应当是合法有效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方婚前隐瞒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如精神分裂、狂燥症等,婚后久治不愈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婚姻无效,证据充分的法院会支持原告主张。 我国《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
精神病人婚姻无效判决指的是精神病人如果存在法律规定的婚姻无效情形,那么法院依法判决婚姻无效。法律关于婚姻无效的规定具体有三种:一方有重婚行为的;结婚的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一般是指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结婚的双方当事人还没有
精神病人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无效情形才能裁定婚姻无效。法律关于婚姻无效的规定具体有三种:一方有重婚行为的;结婚的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一般是指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结婚的双方还没有到达法定婚龄的情况。
应以双方在结婚登记时该患者是否在发病期为衡量标准。 如果结婚登记时就是在发病期间, 所实施的婚姻登记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法院应当宣告其婚姻无效。 相反,在结婚登记时其精神状况是正常的, 其婚姻属于有效婚姻,应定以离婚案由。
不是无效婚姻,精神病患者的婚姻不在婚姻无效的范围内,是可撤销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精神病患者属于精神分裂症或者躁狂抑郁型精神疾病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重大疾病,并在婚后尚未治愈的,这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撤销的婚姻同样,
精神病属于我国法律上禁止结婚的疾病,需要根据病人发病的时间而定,但如果在发病期间结婚并且隐瞒另一方的,那就是无效婚姻。若是曾经有精神病史,但结婚前就已经治愈好的,那就属于有效婚姻。
一方患有精神病不会构成无效婚姻。如果要离婚,一方患有精神病的,即使是间歇性的,也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不能通过双方协商确定离婚,而只能同通过法院起诉离婚。
精神病属于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所以在法律上是禁止结婚的。婚前隐瞒精神病史结婚是否属于无效婚姻,取决于婚前是否治愈好精神病,若治愈好,则是有效婚姻;若没治愈好,则是无效婚姻。
不是无效婚姻,精神病患者的婚姻不在婚姻无效的范围内,是可撤销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精神病患者属于精神分裂症或者躁狂抑郁型精神疾病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重大疾病,并在婚后尚未治愈的,这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撤销的婚姻同样
对方精神病不能申请无效婚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但没有包括一方得神经病这一项,所以一方得精神病不可以申请无效婚姻: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实施后,不再将“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作为无效婚姻的情形,并相应增加规定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这里提到的重大疾病,在医学上认为婚前隐瞒的疾病主要是以下几种:性病;严重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方婚前隐瞒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如精神分裂、狂燥症等,婚后久治不愈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婚姻无效,证据充分的法院会支持原告主张。 我国《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