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6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履行期间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计算利息需要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根据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
请看如下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
293.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294.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在按银行
法院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执行利息的解释如下: 1、生效判决判项中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计息,该存款利率是指定期而非活期。 相关法律解释: 2、最高法院在针对该执行依据判项的理解争议的执行
关于逾期利息如何计算 1、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2、既没有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既没有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没有约定逾期利率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加倍计算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一个整体概念,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两部分。一般债务利息,是指在生效法律文书中,根据民法典等实体法规定所确定的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是指在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的份额,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执行具体操作程序:1、先行控制。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2、通知共有人。注意
法院执行债务人财产而债务人逃匿的,不影响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拍卖、变卖。债权人获得生效判决后,如果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根据债权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及依职权查询到的财产线索,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