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申请撤销劳动仲裁如下:没有仲裁协议的、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违法的、裁决证据属于伪造的、对方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
进行劳动仲裁申请的步骤如下: 1、当事人自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仲裁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后,没有正当的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没有经过仲裁庭同意中途回避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审理通知后,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没有经过仲裁庭同意中途回避的,仲裁庭可以按照缺席裁决。如果被申请人在庭审后没有到庭,并
按时参加仲裁开庭活动既是当事人的权利,也是当事人的义务,当事人应当根据通知的开庭日期和开庭地点参加开庭活动。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在收到书面开庭通知后,没有正当理由
撤诉包括申请撤诉和按撤诉处理两种情况。按撤诉处理,即申请人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劳动仲裁,例如,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间内缴纳费用,申请人在开庭时经仲裁庭通知无故不参与庭审活动等,因此,如果在开庭时不
因工受伤引起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人应当在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劳动仲裁受理后,下面分别为申请、受理、开庭和裁决四个步骤和程序: 1、劳动仲裁程序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处理劳动纠纷案件的法定步骤和方式; 2、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劳动仲裁证据保全,是指法院在起诉前或在对证据进行调查前,依据利害关系人、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予以调查收集和固定保存的行为。
根据我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申请人在举证期
一般说来,劳动仲裁受理案件,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如果不是劳动争议,而是经济纠纷或者是劳动保障行政纠纷,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3)申请仲裁的劳动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予以收集。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的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