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未缴房款房屋买卖合同一般自签订即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后,可以产生法律上的效力。约定生效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要件如下: 1、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 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3、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 4、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即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5、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要求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合同的标的物应为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当事人必须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必须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贷款没成功,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卖方可以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买方赔偿损失。但如果是因不可归责于买方的事由而未能贷款成功的,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卖方应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以及其利息或定金返还买方。
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是: 1、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不符合主体资格的;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订立合同的; 3、房屋买卖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 4、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时定金处理方式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但不生效不能要求对方履行,应在满足生效要件后进行合同的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是用来明确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生效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合同成立生效。
房屋买卖合同未经登记成立。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房屋是否办理物权登记是否进行过户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不依约履行房屋买卖协议的,守约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守约方拒绝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可以根据房屋买卖协议的内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该合同;违约方拒不
买卖房屋未过户合同有效,但房屋仅发生债权的效力,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房屋未过户导致存在产权障碍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
卖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不卖房了通常需要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当事人之间可协商确定由卖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