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三婚登记要带离婚证。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只要是再婚就需提交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除此之外还需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后满足结婚条件的,依法发给结婚证,完成夫妻双方的婚姻登记。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婚姻登记的流程如下:1、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2、申请时,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以及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的证件和证明;3、离过
结婚一般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一般是当地民政局。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
男女双方提交结婚申请时,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等资料。接着双方共同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结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会对男女双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为其办理结婚手续,分发结婚证。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1、涉外婚姻登记地址: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涉外婚姻登记所需资料: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办理结婚登记的
办理涉外婚姻登记需带的材料: (1)本人的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或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
婚姻登记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2)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
离婚后结婚登记需要带的材料: 1、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证明; 2、男女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3、对于二婚的申请人,还应该携带离婚证原件; 4、本人无配偶、以及和对方当事人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