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结婚登记需要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再婚登记需要携带的材料有: 1、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三张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4、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或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离婚证。
婚姻登记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如果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的,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等证件。
离婚登记需要带上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协议离婚需要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在这三十天内任意一方后悔离婚的,均可向婚姻登记部门撤回离婚申请;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
结婚登记需要带以下材料: 1、双方当事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内地居民
登记结婚需要带: 1、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 2、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带齐以上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按程序进行登记。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以及户口簿;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再婚登记跟结婚登记一样,领取结婚证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原件、3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其中户口本应该跟实际情况相符,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公安机关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如果一方办理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
离婚证办理,要求双方各自提供:本人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本人户口簿原件、本人的结婚证原件、本人近期的2张2寸证件照片、离婚协议书原件等当地要求的资料。若涉及到跨境离婚的,还需要提供出入境证件、护照等资料才可以办理。
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有: 1、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3、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
结婚登记的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