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管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如果对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存在异议的,可以提出来由法院审查,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可以,参考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诉讼当事人对于专属管辖是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且应当在提交答辩状之前提出。《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应该寄给原审法院。法律规定,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所谓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的概念外延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在民事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往往是被告,被告
法律对于管辖权异议的规定是只能提一次。法律对此的具体规定是被告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则上只能有一次,即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但是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一次上述,上述法院的裁定为终审裁定,无法更改,除非有特殊情况。因此对于管辖权异议的处理,当事
一个案件只有一次机会,如果被驳回,还有一次上诉的机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当事人对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
管辖权异议书应向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提出。受理该案的法院对该案进行实体审理以前,应先审议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就对该案是否有管辖权问题作出书面裁定。对于满足上述形式要件的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应慎重地进行实质审查。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由受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决定对案件开庭审理的,会在开庭前三天通知案件的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地点、案由等的内容,当事人要按时出庭,管辖权异议应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所以开庭时提出管辖权异议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