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居间合同不履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
施工地可能是合同的履行地,因为合同履行地可以约定,也可以法定。关于履行地的相关规定是:当事人约定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履行地或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
交货地是合同履行地,合同中如果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不是履行地。首先,根据合同意思自治原则,合同履行地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自行约定,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合同履行时间、方式和地点。其次,合同没有约定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
送货地可以作为合同履行地,主要由当事人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履行地为准;如果没有约定履行地或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为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
付款地不一定是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是合同中双方权利行使和义务履行的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或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不履行居间合同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居间合同不履行是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性质其为承揽合同,管辖权是施工行为地人民法院。又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所以进一步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履行地为施工行为地。
居间合同这样履约: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居间合同履约的需要满足的要求分别有:当事人应当按照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则履约;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履约,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应当按照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原则履约。
工程项目居间合同合法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要件就可以: 1、主体即合同签订双方合法; 2、合同的内容合法; 3、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4、程序和形式合法。 一般具备以上条件签订的合同都是合法。
合同履行地的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约定了合同的履行地,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或者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则给付货币的,履行地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的,履行地在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