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 1、知情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4、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5、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6、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股份可以转让。如果股份公司已经上市,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股份公司的股份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没有限制,但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时的发起人人数是有限制的。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且发起人中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股东就是公司的出资人。公司的运作并不一定要股东来管理,可以由总经理来经营。只有当重大问题出现时,才由这些有决策权的股东参与。这也就是所说的经营权与所有权分开。但从国家实际情况来看,多数股东都在公司中工作并参与了公司的经营。所以股东必须明确的
公司新股东入股比例应按出资额占到总注册资本金钱的比例计算。如果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红,不按照处资比例计算的除外。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多少决定分配新增资本时的优先权。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其价值,不得虚假作价。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
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并没有具体规定,但是比例有限制,股东大会决议一般分为重要事项和一般事项,其出席比例分别是经三分之二和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通过。也就是说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出席人数,但是在公司章程里,公司可以自己规定出席的人数。
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它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
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采用会议表决方式,但表决时要求:要有出席会议的多数股东表决同意,即同意的表决权数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第三,股东表决的基础是股票数量。每股一票,而不是每个股东一票。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1)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 (2)股份转让权; (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即资产收益权; (4)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 (5)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即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6)对公司财务和监督检查权和
(1)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 (2)股份转让权; (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即资产收益权; (4)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 (5)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即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6)对公司财务和监督检查权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七十九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
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公司类型,包括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两种。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相对严格,对注册资本、股东人数都有一定要求。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的股东人数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