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属于刑事强
1、按照实际情况而定。取保候审之后,案件并未终止,仍然按照法定程序来走。 2、如果检察院认为需要提起公诉的,那就会起诉、开庭、审理、宣判。如果检察机关认为不需要提起公诉的、或者公安机关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撤案的,那就就此结案,就不再有审理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需要离开所在县、市的,需要经过执行部门的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没收保证金或者对保证人进行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取保候审措施,逮捕羁押。
被驳回说明不符合办理条件,可以改变条件让自己符合办理取保候审的规定后再申请。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解除以后,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在没有新的证据之前,不会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
醉驾行为人申请取保候审后逃跑的,是会被通缉的。根据《刑法》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1、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2、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
取保候审逃跑不能再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地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传播信息时及时到达案件; 4、不得以任
取保候审逃跑不可以再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期间未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离开居住地,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