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发生正当防卫致人死亡时,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判断,属于防卫过当的,应当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属于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
1、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这种不法侵害可能是针对国家、集体的,也可能是针对自然人的能是对本人的,也可能是针对他人的能是侵害人身权利,也可能是侵害财产或其他权利,只要是为了保护
私闯民宅并且打人已经构成刑事罪,是非法侵入住宅罪,也可能构成寻循滋事犯罪,故意伤害犯罪。非法入侵住宅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而无理拒不退出他人住宅的行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
防卫过当的情况下,行为人对于过当的结果在主观上必须具有罪过,否则就不能以防卫过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关于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我国刑法理论中曾有故意说、过失说、故意与过失并存说、间接故意、过失和意外事件并存说、间接故意与过失并存说等数种不同观点,
防卫过当致人死亡要依据《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对于防卫过当致人死亡构成犯罪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行为进行防卫,而不小心致人死亡的,这种防卫过当行为会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对于利用防卫过当杀人的,要按
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在时间条件、主观条件、对象条件上等等是一致的,但是在限度条件上却截然不同。正当防卫必须是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
防卫过当是防卫不当中的一种。根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
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防卫过当本身不是独立的罪名,对防卫过当应根据防卫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客观上造成的具体危害结果来确定罪名。 从司法实践来看,防卫过当行为触犯的罪名主要有(间接)故意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