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5
提起方式要求不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则上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起诉状,只有在原告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口头起诉。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知道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有:第一,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第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第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等案件。
能够私了解决的轻微交通事故,通常具备三个条件: 1.未造成人身伤亡,未损害公共设施与建筑物; 2.双方车辆损失在2000元以内; 3.基本事实清楚,证照、保险齐全,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 另外,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
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如下: 1、迅速报警;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相关证件; 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 5、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做出处罚; 6、交
分的,案情简单、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受轻微伤的轻微、一般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责任认定无争议的,可适用简易程序;执勤民警使用《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记录表》处理的交通事故,可适用简易程序;当事人根据快速处理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自行处理现场后,
1、在事故现场的处理程序,当事人不撤离现场的,交通警察应当记录交通事故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由当事人签名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
一、适用事故严重性不同。案情简单、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受轻微伤的轻微、一般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责任认定无争议的,可适用简易程序;对不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交通事故,及当事人不同意使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需要使用一般程序。 二、调查的警员要求
交通事故处理的简易程序有两种,一是当事人在符合条件下即行撤离事故现场,自行处理交通事故;二是公安机关对符合条件的事故按简易程序处理。其中后者包括警察在事故现场的简易处理程序在当事人撤离现场后因赔偿问题不能自行解决而报警案件的处理程序。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以下道路交通事故,但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嫌疑的除外; (一)财产损失事故; (二)受伤当事人伤势轻微,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伤人事故。 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简易财产分配合同具体包括如下相关内容: 1、协议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夫妻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 3、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和范围,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各自分割数额和比例; 4、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必备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