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范围有: 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期限、债权范围和最高债权额。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为连续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的,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不包括抵押物因财产保全或者执行程序被查封后或债务人、抵押人破产后发生的债权。 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债权确定期间是指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实际数额的时间。实践中,最高额抵押权人为了防止抵押人任意行使确定债权额的请求权,而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抵押人为了防止自己的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一般
最高额抵押合同的当事人可以象其他普通债权一样自由转让主债权,只需要对债务人履行通知义务即可,不过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最高额抵押权能不能随之转让。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主合同债权在其确定后,还是可以被转让的。
最高额抵押的债权包括了债务人在履行期内的所有债务。最高额抵押的实现,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抵押权担保的债权数额已确定;二是债权已到履行期。故当事人除规定决算期外,还应当规定债的履行期限。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
最高额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规定,为担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范围的规定为: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则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确定产生的法律效力有: 1、是最高额抵押权转变为普通抵押权。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出现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可以依照普通抵押权的规定行使其抵押权。 2、是确定被担保债权的范围。被担保债权额确定时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不能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可以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在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也随之转让的条款。
(1)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2)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
1、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2、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3、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4、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5、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6、法律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