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可以约定管辖法院,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明确规定“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包括: (1)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有: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这些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
行政处罚的管辖权发生争议时,由各行政机关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则报请其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来指定管辖;或者也可以直接由其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确认劳动关系引起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争议仲裁地不需要约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因此劳动争议不需要约定仲裁管辖地。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而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的,仲裁时效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止的,仲裁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
一般情况是不可以的。雇佣双方一旦发生了劳动争议,一般情况下,其一可以选择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提出申请,解决争议。发生劳动争议,用人的一方会是较为强势的一方,私下协商往往会推延时间,所以选择劳动争议仲裁是比较
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一年后,一般劳动纠纷的仲裁时效就会经过。劳动者申请仲裁是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且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如果当事人不服法院对劳动争议作出的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的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当事人不服的是劳动仲裁裁决,则可依法及时向法院起诉,之后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的,再依法上诉。
1、地域管辖因不同的联营形式而有所区别: (1)法人型联营合同纠纷案件,可以联营合同纠纷案由直接起诉,由法人型联营体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合伙型联营合同纠纷案件,也可以联营合同纠纷案由直接起诉,由合伙型联营体注册登记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