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公司减资股东会进行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时,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发生效力。
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后,其与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公司的股东会原则上无权对股东施以任何处罚。所以,在公司章程未作约定的情况下,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并无对股东处以罚款的法定职权。
股东会决议原则上不能对股东进行罚款,如果公司章程中有明确约定股东出现某种情况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的可以依照约定执行,因此在公司章程未作约定的情况下,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并无对股东处以罚款的法定职权。
1、公司章程未明确规定罚款的标准、幅度,据此作出罚款决定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2、越权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无效。公司章程在赋予股东会对股东处以罚款职权时,应明确规定罚款的标准、幅度,股东会在没有明确标准、幅度的情况下处罚股东,属法定依据不足,相应
股东的出资方式: (一)使用货币出资; (二)使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 (三)不能使用法定的、不能出资的财产出资。
股份公司股东大会,一般的事项需要经过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殊事项,需要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比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股东会出资决议无效,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会出资决议无效,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无效的。公司法赋予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条款更大的自由度,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章程可以随意规定。如果公司股东会决议对章程条款的修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股东会决议无效。比如修改公司章程限制股东会选举权等股东权利、违反股东优先认缴公司新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下列情况下股东会决议无效: 1、股东会决议剥夺股东获取红利权的无效; 2、股东会决议扣减股东股份的无效; 3、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这种情形下股东会决议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会决议在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下无效。此时任何一个股东都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股东会应当形成书面决议。股东会由董事长召集以及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