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股东会议决议是股东对公司股东大会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表决后作出的最终决定。普通决议是对公司一般事项作出的决议,如任免董事、监事、审计师或者清算人,决定其报酬,分配公司盈余、股息、红利等。特别决议是指对公司特殊事项作出的决议,如变更公司章程、增加
有限公司向外转让股权不需要召开股东会,只需要经过书面同意即可。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的股东通过,是人数,不是股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应当进行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由股东会作出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依职权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一般情况下,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时,采资本多数决原则,即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决议根据公司法对公司董事会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的决议应当包
一般情况下,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时,采“资本多数决”原则,即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决议应该会包括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
首先固定资产处置,是指资产占用单位转移、变更和核销其占有、使用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所有权、使用权,以及改变,固定资产处置方式按资产变现分为终极处置和阶段性处置。终极处置主要包括破产清算、拍卖、招标、协议转
可以,股东提案权是指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供大会审议或表决的议题或者议案的权利。该项权利能够保证少数股东将其关心的问题提交给股东大会讨论,有助于提高少数股东在股东大会中的主动地位,实现对公司经营的决策
股东转让股权的股东会决议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1个部分是召开股东会决议的经过,例如发起人。第2个部分是关于股东会会议的情况,例如参会人员,会议地点,会议时间。第3部分是关于进行股权转让的事项的表决经过,例如表决同意的人员,表决不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下面几种: 首先,如果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效力强制性规定的,决议无效。效力强制性规定,指的是对违法行为的效力进行直接规定,或者引致其他法律条文,其他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该违法行为效力的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现金形式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的,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及时向公司足额补缴。当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