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11
包庇罪的犯罪构成是: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主体是所有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犯罪构成: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常活动; (四)客观要件: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分子给予保护,使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述的规定从重处罚。
1、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包庇走私、贩卖、运输、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这就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规定。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认定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
老师骚扰学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如果老师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学生的正常
学校的学生辱骂老师不一定犯法。如果学生辱骂这一行为影响不恶劣,那么可以当作道德问题处理。如果影响严重,学生辱骂言语十分过分且在公众场所,造成很坏影晌的也构成犯罪,对老师的名誉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可能涉嫌诽谤罪。诽谤罪一般是指,容桂暴力或者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