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3
达到以下标准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才能立案: (一)持有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持有伪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成立条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向他人提供伪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行为人是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所提供的出入境证件必须是伪造或经过变造的虚假的或无效的证件。所谓伪造出入境证件,是指仿照正式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形状、图案、文字和色彩等制作假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所谓变造出入境证件,是指对已过期失效或者他人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
法律规定如果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会被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如果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是单位犯前款罪的,会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并且数量较大的行为。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并且数量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该罪客体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 2、该罪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3、罪量要素参照《追诉标准》的规定
中国刑法对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立案标准为: 1、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通行证、旅行证、海员证、签证(注)等出入境证件(以下简称出入境证件)的; 2、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5一19本(份、个)的; 3、为违法犯罪分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向他人提供伪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通行证、旅行证、海员证、签证(注)等出入境证件的,应当立案侦查。 2、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 (1)为他人提供伪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立案条件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量刑标准是涉及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涉及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单位犯该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诉规定处罚。
满足以下要件构成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对出入境证件的管理秩序;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有提供与重大资产交易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证明文件;提供与证券发行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等证明文件;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