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对于股东代表诉讼是否可以适用仲裁程序,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与股东代表诉讼事项相关的协议中有仲裁条款或有仲裁协议的,则可以适用仲裁程序;没有的,当事人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监事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股东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提起诉讼。 (2)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股东通过董事会或者董事提起诉讼。 (3)股东直接提起诉讼。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股东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提起诉讼。 2.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股东通过董事会或者董事提起诉讼。 3.股东直接提起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的适用情形为: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的权益; 2、经股东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董事会仍怠于履行维护公司利益的职责; 3、持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股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公司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股东代表诉讼的情形包含以下两种: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又称公司内部救济穷竭,是指股东在提起诉讼前,必须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请求责令公司直接提起诉讼。前置程序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利益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如果是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也为称竭尽公司内部救济,是指股东在提起诉讼前,必须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出请求令公司提起直接诉讼。只有在董事会、监事会接到该请求,怠于行使职权追究侵害公司利益者的责任时,股东才有权提起代表诉讼。法律规定股东代表诉讼的前
股东代表诉讼需要有法定资格的股东请求监事会进行诉讼,若是监事会怠于履行的,可以请求董事会进行诉讼,董事会仍然怠于履行的,才能由股东进行诉讼。必须要经过这两个前置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程序: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股东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提起诉讼。 2.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
股东代表诉讼是一种特殊的诉讼结构安排。只有在股东穷尽公司内部救济,依照《公司法》第151条第2款、第3款提起的诉讼,才属于股东代表诉讼。且股东提起代表诉讼应满足前置条件或者前置条件得到豁免,才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