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6
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
临时工可以通过协商,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争取工资福利待遇,公司临时工的工资应当按照其劳动合同约定或口头约定的工资进行发放,其工资数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成都市老工伤待遇的工伤保险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一)伤残津贴:致残程度达到1至4级的老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
如果是四川省的企业离休干部因病死亡,按照《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川劳社发〔2006〕17号)第六条规定执行,即: (一)丧葬补助费标准: 企业离休人员按其死亡时本人基本养老金的
办理资料:1.《成都市工伤保险伤残津贴审批表》(一式两份) 2.《成都市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审批表》(一式两份);办理流程: 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下达后,用人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2、市人力
关于成都工伤留薪待遇规定参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府发[2004]3号)精神制定的《成都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暂行)。网上有具体内容
不同伤残的等级的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不同,具体由《工伤保险条例》确定。赔偿除了除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治疗费等赔偿,还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医疗补助金、误工费等。首先,五级伤残的员工,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
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由谁支付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那么大部分工伤待遇是由国家支付的,只有小部分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那么全部的工伤待遇都是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是指,劳动者因工作而受伤,因此,被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有权享受,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发生工伤后,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产生了关于工伤待遇的争议,这时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这类纠纷可以按照劳动争议的相关规定来处理。换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