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委托人死亡、合伙人死亡、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的法律名词。
《民法典》没有对员工从公司离职进行相关规定,主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因此,如果员工从公司离职的是需要开终止合同的,需要由公司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劳动合同到期属于劳动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
合同履行完毕后是合同终止。下列情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履行; 2、债务相互抵销; 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免除债务; 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协议作废并不等于合同终止,除合同约定的,单方面当事人不得终止或者销毁作废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
合同未写终止日期可以终止合同。如果合同没有写有效期,如果不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双方可以随时要求终止合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加期限。附生效期的合同自期限届满至时生效。自期限
合同没有终止日期,如果已经履行完毕,当事人可以终止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
协议作废不等同于合同终止,协议作废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从字面上解释,指的是该份协议不再有效,而其是否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还有待商榷。而合同终止并不具有法律上的溯及力。
符合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条件的是: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终止合同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终止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而合同中止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仍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