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具体抵扣标准程序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中规定: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进项可以抵扣。取得的途径是购入、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实物投资、捐赠的固定资产税法规定可以扣除,缴纳营业税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缴纳增值税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进项可以抵扣,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若缴纳营业税,对购入设备用于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若缴纳增值税,对购入设备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出售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方法:只要固定资产在购进时先抵扣进项税额,再在出售时按适用税率征税,这样就可以符合增值税简易征收率减半征收的条件,自然人也就可以在出售固定资产时抵扣增值税。
【法律依据】具体抵扣标准程序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中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进项可以扣除。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如果缴纳营业税,购买设备用于提供非增值税应税服务,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缴纳增值税的,购买设备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可从销项税额中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
正常的全面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额,是从2009年1月1日开始(财税[2008]170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自2009年1月1日起可以抵扣的。固定资产待抵扣进项税是购买固定资产的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的待抵扣进项税额的明细科目。
购买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可以一次性抵扣的。新购进的固定资产需在购进当年一次性扣除。但是固定资产是不能一次性报废的,是需要进行折旧的,这里的一次抵扣只是指增值税的进项税额,需要分清楚概念。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是指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需要缴纳房产税,房产税的计税基础包括房产的价值以及土地的价值。如果厂房下面还有地下建筑(例如:地下车库、仓库等)需要一并计入原值计算应缴纳的房产税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