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 典型的实践合同包括以下几种: (一)定金合同; (二)借用合同; (三)保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 (四)
黑白合同一般指阴阳合同。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
合同实际履行人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实际享受权利、履行义务的人。合同的实际履行,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去履行自己义务的原则。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我认为,运输合同是诺成合同。理由如下:首先,如果认定运输合同为实践合同,承运人在同意托运后,而未实际交付货物前,合同并不生效。即使之后
买卖合同不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而买卖合同,一般自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属于典型的诺成合同,不属于实践合同。
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承揽合同不是实践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规定,承
赠与合同并不都是实践合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其余性质的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
定金合同是属于实践合同的一种。在我国现行民事法律中,实践合同是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需要交付标的物合同才成立的合同。而定金合同是实际交付定金时才成立的合同,所以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
雇佣合同不是实践合同,雇佣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
买卖合同不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的定义指的是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而买卖合同并不符合这样的法定要件,不需要交付才生效,因此属于诺成合同,而不能认定为实践合同。对于买卖合同成立的要件,法律规
承揽合同不是实践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该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且不以当事人一方对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为合同生效要件,因此是诺成合同。
实践合同的显著特点在于,合同的成立除了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交付标的物。常见的实践合同包括定金合同、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等。如我国《担保法》规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又如《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