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行政处罚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 1、处罚法定原则; 2、处罚公正原则; 3、处罚公开原则; 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5、过罚相当原则; 6、一事不再罚原则。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者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或依法行政在行政处罚中的具体体现和要求,指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法定原则包含: (1
行政处罚法回避原则是防止利用职权徇私舞弊,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同时,也为了消除当事人的思想疑虑,保证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切实保障当事人的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从而提高人民法院的威信,维护社会主义法制。
行政处罚法的相关原则为: 1、处罚法定原则; 2、处罚公正原则; 3、处罚公开原则; 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5、保障当事人权利原则; 6、行政处罚不能代替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原则。
(一)处罚法定原则。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依法进行。 (二)公正公开原则。公正原则要求行政处罚必须公平、公正,没有偏私,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行
行政处罚的一事不再罚原则:所谓“一事不再罚”,是指行政机关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给予两次罚款的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原则是行政处罚的一个基本原则。
行政法原则有依法行政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越权无效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比例原则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为避免由于实施不停止执行原则而可能引发的弊端,同时考虑到行政行为的复杂和行政诉讼程序的冗长,为了保护个案中的当事人利益,避免受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停止执行可能会给相对人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我国《行政诉讼法》第44条在以诉讼不停止执行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