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夫妻一方死亡后再婚的,配偶有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办理结婚登记后,双方即成立了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夫妻之间是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女儿有遗产继承权。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就是说,只要女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女儿也应当拥有继承权,可以继承父母留下来的遗产。因此女儿是
有期限。接受遗赠继承的时效为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继承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配偶有遗产继承权。配偶是第一顺位的遗产继承人,在不发生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等特殊情况之外,配偶享有法定的遗产继承权。并且配偶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来继承遗产的,因此,配偶享有遗产继承权,并且还是第一顺位的遗产继承人。此外,根据公序良俗原则和
女婿一般是没有继承权的,作为遗赠扶养协议的受遗赠人和遗嘱继承人是有继承权的;对岳父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胎儿有继承权,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后是否能继承遗产,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活体,胎儿即成为活的婴儿,也就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这时,为胎儿所保留的遗产即成为婴儿的财产,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保管。 2、
关于遗产的分配,同意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割遗产,当然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割。对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反之,未抚养义务的人则可以少分或者部分遗产。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的遗赠协议或者遗嘱,则应当首先按照遗赠协议或遗嘱的安排进行分配;如果都没有,则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一般来说,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是平均分配,但
父母对子女遗产有法定继承权。 在法定继承中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子女去世后,对于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产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有遗产继承权。
有。夫妻一方有重婚行为的,仍然对另一方的遗产有继承权。因为夫妻之间的继承关系是法律赋予的,重婚不会导致继承关系的消失。配偶仍然作为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另一方的遗产。
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分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殊保护。民法典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