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女婿通常无继承遗产的权利,若是丧偶女婿且对(裁掉“父母”)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则获得继承遗产或适当分配遗产。
遗产的继承权都是合法的,不需要申请。 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点: 1、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2、必须是公民财产; 3、必须是合法财产。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能成为遗产。 遗产继承有两种方式: 1、是遗嘱继承; 2、法定继承。 无论哪种
居住权不属于遗产继承,居住权不能继承。我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后父母即继父母不一定有继承遗产的权力。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同时继子女又没有立有遗嘱、遗赠协议将继父母的继承权利排除在外,那么继父母是有继承继子女遗产的权利的。在法定继承时,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继子女
我国继承法对继承份额规定是: 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对
女婿一般情况下没有遗产继承权,但如果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相关的遗产。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关于遗产的分配,同意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割遗产,当然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割。对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反之,未抚养义务的人则可以少分或者部分遗产。
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则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有继承权。如果没有遗嘱,以下的人拥有第一顺位的继承权,分别是:1、配偶;2、父母;3、子女。以下的人拥有第二顺位的继承权,分别是:1、兄弟姐妹;2、祖父母;3、外祖父母。有需要进行遗产继承的人可以提前
一般情况下,父母有权继承遗产。孩子过世后没有遗嘱的,那么父母拥有法定继承权,通常都是均分孩子的遗产。孩子过世后有遗嘱的,那么就按照遗嘱来处理。继承开始之后,先让第一顺序继承人来进行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暂时不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个人是不具有土地的所有权的,所以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继承的,如果承包了土地的,土地的承包权利是可以被继承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1、姐妹属于遗产继承中的第二顺序。 2、姐妹有继承权的前提是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 3、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姐妹、养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