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遗产继承权顺序: 1、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按遗嘱或协议进行继承; 2、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即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宣告死亡的,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确定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
遗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制。 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手续需要办理如下: 1、继承人明确表示继承财产。 2、继承人可以选择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3、如果继承的财产涉及到房产,则缴纳相关税费。 4、携带个人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
女儿有继承遗产权。法律规定子女为法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都具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如果是遗嘱继承,则不需要按照法定的顺序继承,而按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法律规定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从第
继承人有权放弃遗产继承权,但应当履行相应的手续。根据我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由此可见,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需要主动以书面的形式对外表明,
妹妹有遗产继承权。遗产由近亲属来继承,妹妹属于近亲属的范围,除非被继承人有特别说明或者妹妹丧失继承权或者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妹妹当然享有遗产继承权。妹妹作为兄弟姐妹,在第一顺位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没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的时候,应当按照第二顺位的
继承人口头放弃继承是不可以的。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继子有财产继承权,我国法律规定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继子女有继承财产的权利,但前提是继子与继母之间存在抚养的关系。第一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在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没有权利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的,可以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没有遗嘱继承房子的方式如下: 1、协商继承 也就是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到房管局申请房屋过户。 2、公
根据法律,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时,采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按照顺序继承,应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即由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均等继承遗产,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采第二顺序继承即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均等继承
无人继承的遗产的处理:如果死者生前是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无业城镇居民,其遗产权归国家的所有;如果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归集体所有;如果是个体劳动者,原则上也收归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