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代通知金是香港和台湾的说法,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关于“代通知金”的基数。
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指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的,应该支付没有提前通知的日期对应的工资的赔偿,这是一种赔偿责任。
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指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的,应该支付没有提前通知的日期对应的工资的赔偿,这是一种赔偿责任。
在我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代通知金。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代通知金。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代期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有这些: 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等。
代通知金产生的基础在于预告解除,即当一家单位以员工不胜任工作、医疗期满或者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提出解除时,又不愿意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的,才应当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如果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没有代通知金的。劳动合同终止,一般也是没有
公司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是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代通知金产生的基础在于预告解除,即当一家单位以员工不胜任工作、医疗期满或者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提出解除时,又不愿意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的,才应当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代通知金与赔偿金不能并存。 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时,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支付代通知金是指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不是必须支付,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3种: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否,代通知金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要缴纳税费。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