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学生在校丧命是自杀,且自杀的原由和学校无关系,学校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做法并无不当的,学校是不承受相应赔偿职责的,能够予以肯定的赔偿。如果学校无尽有安全管理义务,或者学生自杀的原由是因为学校或者老师惹起的,应承受相应的赔偿职责。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小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或者造成伤害的第三人承担责任。学校有过错,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学校与打人者一起承担责任。如果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需要承担责任,由打人的同学承担责任。
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应当承担未尽监护职责的监护责任,还是承担一般过错责任,此是相当一个时期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颇有争议的问题。以往倾向性的且多为司法实践所接受的观点认为,自学生
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应当承担未尽监护职责的监护责任,还是承担一般过错责任,此是相当一个时期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颇有争议的问题。以往倾向性的且多为司法实践所接受的观点认为,自学生
须看带学生上班是否为学校的任务还是私自带领还要看班主任的是否有过错欢迎咨询
班主任要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雇员劳动受伤,雇主应当承担的责任有: 1、雇员在工作期间受伤,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的过错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受伤,雇主需要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因不可抗力而遭受的侵害除外,即雇主不需要承担责任。 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
法律语境下帮助别人,是一种无偿的帮助,实际上成立了法律规定的帮工关系。提供帮助的一方为帮工人,接受帮助的一方为被帮工人。帮工过程中帮工人受伤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分为以下三类:1、如果是因为进行帮工活动而受伤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
口头承揽人受伤,一般会让承揽人自己承担赔偿责任。 通常情况下,定作人对其自身损害无需承担责任,定作人不需要赔偿其损失。 但是如果承揽人的损失是因为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而造成的,那么定作人需要赔偿相应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