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专项附加扣除中可以变更。主要的必填项目中包括“首次还款日期”与“贷款期限(月数)”两项,若纳税人按照正常的还款计划进行还款,从贷款期限截止的次月起,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就应当停止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在我国利用增值税中运费抵扣进项税的方式包括: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或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即可抵扣。
房屋租赁区别不同的出租人,计算税率不同,具体如下: 一、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其不动产为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或虽然是2016年4月30前取得但其自愿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计算如下:7%=961.16*7%=67.28元,堤防税2%=961.16*2%=19.22元附加3%=961.16*3%=28.83元地方教育发展2%=961.16*2%=19.22元后,还是以增值
扣除义务人员应按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计算处理扣除申报,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信息。纳税人发现扣除义务人提供或扣除申报的个人信息、收入、扣除税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有权要求扣除义务人修改。扣缴义务人拒不修改
营业税:5%,计税额为核定营业额; 城建税:7%(县城5%)计税额为营业税额; 教育费附加:3%,计税额为营业税额; 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各地不一,计税额为营业税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各地不一(1%-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行政法规规定
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如下: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