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签订劳动合同后再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是可以的。比如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当出现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事项时,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和劳动合同一样都可以用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补充协议中有侵犯劳动者利益的条款,劳动者可以选择不签订。因为补充协议和劳动合同一样,都需要双方在协商一致,并且平等公平的条件下才能签订,这也是劳动者的权利。
劳动合同附加协议书是有法律效应的,只要是在双方自愿且符合劳动法要求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一旦双方签字认同,如果出现违约情况,另一方都可以用此为依据,向劳动监管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属于劳动合同变更,不能视为续订劳动合同。若补充协议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劳动合同附加协议书是有法律效应的,只要是在双方自愿且符合劳动法要求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一旦双方签字认同,如果出现违约情况,另一方都可以用此为依据,向劳动监管部
根据你的陈述,这个单独协议是关于你服务期以及违约责任的约定,是原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只要你不是在受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况下签订的,应当有效。当然你心里可能是不情愿的,但不属于上述受胁迫等情况,仍旧属于
主合同作为决定补充协议产生的合同,一旦被认定无效,一般来说,补充协议也不会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1、如果双方已经实际履行了主合同,也就是履行了合同的主债务,这时候视作主合同已经完成。就算主合同事后被确认为无效,补充协议也因为双方
劳动协议是算劳动合同的。劳动协议就是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建立虽然也体现了当事人的合意性,但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补充协议就是对原有协议的一种补充。之所以需要这样的补充,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原协议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