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间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
民法典取消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的情形,具有相当合理性。 民法典对婚姻无效规定了三种情形: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1、指定传染病: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2、严重遗传性疾病: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法律并未规定,患有哪些疾病不能结婚。对于禁止结婚的规定只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民法典》不再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并相应增加规定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取消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的情形,具有相当合理性。 《民法典》对婚姻无效规定了三种情形: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我国现行法律已经取消了患有某些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的规定,所以不存在不适合结婚的疾病,患有任何疾病的患者都有结婚的自由。在我国现行法律中禁止结婚的情形只有以下三种:未达到法定婚龄的;重婚;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我国现行法律已经取消了患有某些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的规定,所以不存在不适合结婚的疾病,患有任何疾病的患者都有结婚的自由。在我国现行法律中禁止结婚的情形只有以下三种:未达到法定婚龄的;重婚;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法定禁止结婚的情形不包括一方患有疾病,只有在患有疾病在结婚前不如实告知的,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法律并未规定,患有哪些疾病不能结婚。对于禁止结婚的规定只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民法典》不再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并相应增加规定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得下列病不能结婚: (1)严重遗传性疾病。 (2)指定传染病。比如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根据目前法律规定,疾病不再是不能结婚的情形,只有在患有疾病在结婚前不如实告知的,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有精神病并非绝对不能结婚,一般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与精神病人结婚的,如果对方婚前如实履行了告知义务的,该婚姻为有效婚姻;但如果对方婚前没有如实履行告知的义务的,则该婚姻为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精神疾病可以结婚,但是在结婚前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配偶。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