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工伤鉴定申请时间有限。具体根据以下确定: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确定为职业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在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因工伤室友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审审限一般为六个月,确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相应延长。《刑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
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
护理费和护理人员误工费的区别: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护理人员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职工受伤可以去司法鉴定工伤,但工伤更适用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自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开始,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鉴定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如果职工在工作的时候发生了意外的,那么用人单位可以在一个月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就可以收到工伤起的在一年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时限的,劳动部门不会再受理。所以,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
工伤伤残鉴定最好是在治疗后伤情相对稳定时进行,工伤伤残鉴定可以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的,可以延长30日。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申请工伤认定时效有限制,工伤认定一般在工伤发生后30日内由有人单位提出,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可以在工伤发生1年内提出,受理的部门门是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