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2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可以复议,但可以复核。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能复议。交管部门所制作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属于具有的行政行为,无法进行复议。若对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可以向作出或者作出的责任认定书的上一级进行申请复核,在要收到认定书的三日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需要的资料有: 1、书面的《复核申请书》一份(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依据); 2、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事故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要委托的,附委托书一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事故当事人与委托人的
不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但是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可以申请复核。 当事人需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
复核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方式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申请复核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不可以申请复议,但可以申请书面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对其有异议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结果不可以起诉,只能复核。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或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这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交警部门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两种方式: 1、直接送达,即由当事各方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后交与当事人; 2、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可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即视为已送达当事
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复核,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议不一定可以成功,如果有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等情形的,复议可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