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1)除名制度仅在股东完全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全部出资的情况下适用,即当公司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部分出资时,公司股东不得以股东会决议形式解除股东资格。 (2)公司在对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全部出资的股东除名之前,应当确定合理的期限催告
注册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没有规定股东必须要出资多少,但是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注册资本的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各股东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本金的,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不再强制验资。各股东应当按各自认缴出资的出资
根据《公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法释〔2021〕3号),公司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法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未履
签订出资协议书。股东出资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考虑,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
公司是否要破产和注册资本没有关系,只和是否资不抵债有关。尤其是2014年工商注册改革,注册公司实行认缴制后,注册资本只是个认缴承诺,跟公司是否要破产没有一点关系。注册资本只是公司成立时,营业执照上核定
公司注册后是否需要验资 公司注册之后,是不用进行验资的。我国实行的是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对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放松限制;由公司的股东自己约定认缴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以及时间等,并且记在公司章程里,还要承担缴纳出资不全的责任,注册公司不占据使用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需要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若是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主张就股东未出资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是需要注意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现金形式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的,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及时向公司足额补缴。当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