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符合下列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
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未经双方当事人认可的劳动合同。一般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无效合同即使是成立了,也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有履行效力。根据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以欺诈、威胁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根据合同的无效程
对于劳动合同的字号法律没有规定,由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选择。劳动合同的字号、字体等都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另外,劳动合同可以手写,也可以打印。这些形式方面的问题都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确定的,就构成了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在法律上带有附件的劳动合同是被认可的,因此附件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些附件也可以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的有效证据。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约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那
劳动合同中劳动者附随义务是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应承担的义务,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忠诚义务、保密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所谓格式合同,是指经营者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合同。格式合同中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有失公平公正的合同条款统称霸王条款。格式合同中普遍存在一些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霸王条款。
格式条款合同的法律规定包括: 1、《民法典》第496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所负提请告知义务; 2、《民法典》第497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生效要件以及违反公平原则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格式条款无效; 3、《民法典》第498条规定,格式条款按照通
格式条款合同是指条款由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当事人订立格式条款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
格式合同指的是一方提前制定合同条款,另一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 格式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规定在特定时期订立合同的全部条款; 2、格式合同的条款是事先单方面制定的; 3、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导致
格式合同,也称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从合同。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的合同称为格式合同,或制式合同。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