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1、什么是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 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现实生活中
格式合同就是指包含格式条款的合同。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去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
格式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义的情况下订立;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格式合同规定免
保险合同属于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是指条款内容不是由双方协商确定,而是由一方单独事先拟定,另外一方只能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就算要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者添加,也只能采取合同拟定方提出的附加条款。
格式合同的条件有: 1、合同约定内容本身是合法有效能够成立的; 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履行提请告知义务,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必要时加以解释说明; 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得违反公平原则,免除或者减轻
格式合同是,具有格式条款的合同。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的,未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的条款,是格式合同中的组成部分。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依法要遵循公平原则,履行说明和提示的义务。
格式合同,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合同中如有规定免除制定方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均无效。但该条款无效,不影响格式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格式合同,也称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从合同。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的合同称为格式合同,或制式合同。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
第一,合同中有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第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以及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格式合同并不等于是无效合同,只是存在法定无效情形时才会属于无效合同。格式合同法定无效的情形分别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法律其他规定。
格式合同是指采用格式条款的合同,也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 非格式合同是指格式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是指合同双方或者多方签订合同是充满随机性,并没有采用现有的固定格式的合同。
格式合同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