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的行为。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股东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出资,以及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还可以用货币计价可以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股东应当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价值进行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价值。法律法规对估价另有规定的,
我国《公司法》所确认的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和非货币财产两种,具体可分为: 1、货币这里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所以,股东可以用货币进行出资
股东的出资方式包括:1、货币,即指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2、实物,在法律上把财产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两大类,实物就属于有形财产其中部分。3、知识产权,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4、土地,设立公司以及经
股东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等方式出资,以实物出资的话必须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且归原股东所有。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及时转移财产的所有权。
股东可以有货币、没有实体争议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获得的知识产权、不动产、动产等具有价值的东。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特别规定的财产不能出资的外,其他有价值性的货币、实物、财产性权利等都可以出资。但是股东在进行出资时,应当对有关出
股东的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货币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实物出资的话必须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且归原股东所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一般是公司的经营场所所在地。
有限公司股东出资方式是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等,以实物、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等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不得高估。劳务并不是法定的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以货币出资,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其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股东可以用货币方式出资和非货币财产作价方式出资。非货币财产包括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财产,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股东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出资,以及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还可以用货币计价可以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股东应当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价值进行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