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6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
当事人因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不服的,进行行政诉讼的起诉时效应当为六个月。《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若是直接起诉的原则上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若是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概念,诉讼时效中断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6个月内,中止则适用于整个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中止事由消失的,时效继续计算。但时效中断的,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
诉讼时效中断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由于某些法律原因,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无效。时效中断原因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提交主张权利的文件,对方在文件上签字、盖章或者未签字,但能以其他方式
时效中断是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相应的法定事由出现,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的情况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其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
行政诉讼时效中止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当事人应当在耽误法定期限的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消除后,在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时效中断是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相应的法定事由出现,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的情况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其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
诉讼时效期间中断和中止的相同之处是,二者都是在时效期间届满前因一定的法定事由发生而产生阻碍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行政诉讼时效是适用中断的。《民法典》明文规定了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其中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以及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情形。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发生了法定情形,例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等情形,于是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归于无效,在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再重新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