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法律规定的后合同义务:履行通知、保密等义务。后合同义务不是根据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义务,而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和交易习惯而产生的义务。因此,后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一种强行性义务。
合同义务包括下列内容: 1、通知义务,即合同当事人应将自己履行义务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2、协助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以使合同能顺利履行的义务; 3、方便义务,指为对方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方便的义务; 4、减损义务,即防
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 特征如下: 1.先合同义务的主体是特定的。 2.先合同义务成立的理论依据是诚信原则。 3.先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
先合同义务的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在合同的缔约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如果当事人违背诚信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缔约过失的责任。
格式合同的法律规定包括: 1、体现和确立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法律的灵魂。它要求当事人公平地建立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从而拒绝制定格式合同的一方利用其优势剥夺另一方的权利; 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以合理的方式要求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
合同转让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2、未经通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利。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
后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而应当履行的旨在维护给付效果或者妥善处理合同终止事宜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
有后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而应当履行的旨在维护给付效果或者妥善处理合同终止事宜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
签订劳动合同的先合同义务: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对缔约谈判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个人身份、财产状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不得向外界泄露或擅自使用;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