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的民事责任以及债务由总公司来承担。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的民事责任以及债务由总公司来承担。
分公司和子公司并不是都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无独立的法人资格,而子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法律规定,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因此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法的分公司在通常情况下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现行《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且其产生的债务,一般由总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能独立地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成立分公司的公司承担。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可以依法独立地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担保人和担保权人是担保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担保权人是主合同的债权人,其如果不具备主合同当事人的资格,自然也就不具备担保权人资格,这时候主合同与担保合同都无效。
主体资格不符合同可能无效,可能效力待定。比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没有主体资格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需要分情况判断。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合同无效;如果是无权代理,需要被代理人追认后才生效,构成表见代理的,合同有效;无权处分的,经过追认的或事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
没有主体资格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要分情况看待: 1、无权处分人。当交易主体无权处分合同目标时,会影响合同的有效性,但一般经批准或事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在这种情况下,不仅有销售合同,如技术秘密许可合同,许可人不是技术秘密的合法所有人,甚至
分公司有诉讼主体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地五十二条规定,分公司是公司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的分支机构,虽然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属于具备民事诉讼权利的其他组织中的一种,是能够作为
分公司可以作为合同主体,但是需要总公司的授权才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虽然独立领取营业执照,但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