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4
民间借贷中,依照法律规定计算逾期利息的方法是: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无约定的,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逾期利息;如果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的,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来计算。
按照《借贷规定》第26条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月息百分之二是高利贷,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借贷2分利息如果是月利息一般属于高利贷,根据法律规定,借贷的当事人约定借款的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起诉后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自然人之外的民间借贷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合同的内容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习惯等确定利息。
(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 (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
三分利息,其实就是年利率36%。法律规定,年利率不超过24%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出借人的请求。对于年利率超过36%的,所约定的超过部分无效。超过了24%而不超过36%的,双方进行自主约定,当事人之间愿意自动履行,法院并不会反对。
民间借贷纠纷利息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借贷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后,法院如果判决利息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债权人主张利息不予支持。如果有约定的按约定支付,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