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1、首先同单位协商解决,这样最快; 2、如果确实不能协商解决,单位又拖欠工资不发,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 3、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工地发生工伤事故的处理是:用人单位立刻送伤者前往医疗机构治疗,现场排除安全隐患,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伤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是否可以享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生活护理费,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确定, 对照功能丧失程度等级,一至三级伤残符合护理标准,四级伤残部分护理标准,五级以下没有生活自理障碍,不存在护理费。
城市建筑工地夜间施工规定如下:1、实行夜间施工申请制度。施工单位须提前向监理单位申请夜间施工,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安排夜间施工;2、监理单位严格控制夜间施工项目审批。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夜间施工申报进行严格审查:对确实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进
(1)国务院国发〔1978〕104 文件规定(至今仍使用该文件):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以及常年在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现在不分工种,男 60,女50即是法定的退休年龄。 (2)劳动合同法规定达到法定
建筑工地周六周日不能施工,属于法定休息日。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和工作日的十二点到两点、下午六点到早上八点,这些时间内是禁止进行有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而且在别的时间点也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去减轻装修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干扰。
在签订建筑工程补充合同应该注意以下相关事项: 1、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明确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
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在职期间,职工因工伤或者工伤复发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断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因其过错给职工造成了经济损失,全部治疗费用依法由用人单位承担。 关于职工
出了医疗事故医院可以先与医院方协商,如果可以达成赔偿协议的,按协议处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