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1
代位继承的处理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转继承的处理是: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处理: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2、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
转继承有时效,时间是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开始计算。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房屋继承权不可以转移,因为继承权和身份相关联,当事人可以先继承遗产,再将遗产赠送给他人,但是不能直接将继承权转移给他人。当事人不想要继承遗产的,可以主动放弃继承。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是可以继承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是不能继承的。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可以继承其遗产,而遗产的范围是非常广的,股权是非常重要的财产权利之一,拥有股权是可以获得分红的。
在我国关于继承的时效问题包括: 1、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且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未作出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农村土地确权的主管部门目前是国土+农业,五年内要统一过度到国土主管。
《民法典》规定继子女的继承条件是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发生转继承后,不存在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指的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以代位继承。现在已经发生转继承了,证明被继承人的子女,没有在继承人之前死亡。所以无法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