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1、行政程序:即由婚姻登记机关宣布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该婚姻的申请,并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2、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婚姻。 (1)受
可撤销婚姻处理程序: 1、由民政局宣布撤销婚姻。受胁迫当事人可以向民政局提出撤销该婚姻的申请,并出具证明材料,民政局核实之后情况属实的,依法宣告撤销该婚姻。 2、由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婚姻。受胁迫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的诉讼,法院审理
可撤销婚姻的处理程序: 1、如果是被胁迫办理结婚登记的,应该在胁迫结束之日起一年内去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姻或者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 2、如果对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那自己在知道之后的一年内去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的处理程序为:当事人可以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申请手续,也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可撤销婚姻处理的程序有以下两种: 1、行政程序:即由婚姻登记机关宣布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该婚姻的申请,并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2、诉讼程序:
因胁迫结婚的属于可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也属于可撤销婚姻,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的处理程序是: 1、如果当事人是被胁迫办理结婚登记的,应该在胁迫结束之日起一年内去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姻或者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 2、如果对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那自己在知道之后的一年内去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处理的程序有以下两种: 1、行政程序:即由婚姻登记机关宣布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该婚姻的申请,并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2、诉讼程序:
可撤销婚姻的处理程序如下: 1、到原婚姻登记处办理申请手续,提交相应材料; 2、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审核并提交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 3、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或乡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 2、婚姻登记处应当将撤销决定送达双方,并
可撤销婚姻的处理程序是: 1、起诉,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婚姻。 2、提交起诉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受胁迫的证据等材料。 3、审理和判决,法院作出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具体指具有下列情况的婚姻: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婚姻;或者一方患有重大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