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股东会决议并不是一定有效。例如,股东会的决议如果侵害公司法人、股东或员工的权益,或者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或该决议是由不具有股东资格的主体作出的,均为无效的股东会决议。
在我国股东会以及股东大会的决议不一定有效。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存在瑕疵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会决议并非都有效。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者决议内容存在瑕疵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公司根据无效或者被撤销的股东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的,可以依法行使表决权,投反对票或者弃权。如果最终股东会议仍以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通过决议,通过的决议将对股东产生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时,持有的每一股都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在表决的时候可以投反对票,决议的结果仍然以最后的投票情况决定。表决权是股东的权利,我们无权剥夺,但是如果最终的投票结果通过了,那么决议内容合理合法且不涉及到他人的,直接由公司董事长、经理或者法定代表人去办理相关事宜即可
股东会增资决议的限制要求主要体现为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东会决议一般不需要全体股东一致通过,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制定公司章程,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法律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关于公司增资、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的决议,应当经代
对外担保股东会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市公司和普通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对外担保上的规定是一样的,即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
上市公司和普通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对外担保上的规定是一样的,即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变更不一定需要股东会决议。 因为是否需要召开股东大会,与是否更换董事之间并没有必要的联系。虽然并非所有的公司都有董事会,但对于设立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来说,董事会由三到十三个董事组成,而董事除了由职工选举外、还由股东大会选举。 有限责任
股东会决议需要签字。股东会需要对议决的事项制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在股东会会议召开前的十五日内,需要通知公司全体股东会议的时间、地点议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