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车辆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如果受害者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则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没有固定收入
交通事故误工费营养费能得到赔偿。一般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
交通事故中营运车辆出租车误工费由保险公司赔付,但是有限制,具体如下: 1、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 2、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就注明出院后的休假天数,伤者单位出具
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可以要求的赔偿如下: 1、财产类的损失,主要是车辆的维修费、停运期间的营运损失,以及事故直接造成的财产损失,例如随身携带的手机、手表之类的。 2、人伤类的损失,一般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
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并且对方是营运车辆的,赔付如下: 1、赔偿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2、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不需要考虑天数,营养费根据医院出具的意见进行确定。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一般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
在交通事故的后果中,交通费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应当受到赔偿。交通费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但是,也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救治的实际需要,灵活予以掌握。
交通事故赔偿营养费标准为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营养费,它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入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
货车没有营运证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协议来进行理赔,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情形仅限在只有货车驾驶人无证驾驶或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等情况,保险公司才可以拒绝理赔。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中非营运车辆的误工费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如果司机负事故的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司机方的民事赔偿责任由雇主承担。此时,属于雇主的替代责任。如果司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全部责任,司机与雇主对外承担连带责任。此时,视为司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