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退休年龄辞退员工一般不需要补偿。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其招用的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员工请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支付二倍工资、经济补偿、赔偿金及社会保险待遇的不予支持,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辞退退休员工补偿标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非法解除的,按双倍计算。
退休后再工作,又被辞退的,由于已经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围,不能按经济补偿或赔偿的规定办理。但是,如果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协议或劳务协议,约定被辞退有补偿或赔偿的,按约定办。如有争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符合年休假条件却又没有休假,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 一、用人单位没有安排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征得职工同意可以在下年度安排休假; 2、职工不同意在下年度安排的,应当按照工资的300%(其中包含正常出勤工资在内,实际上另行支付的是200
辞退退休员工不需要补偿。达到退休年龄,员工和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是合法正常解除,并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若退休员工继续工作的,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
员工到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离职,分两种情况: 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这种情况下不存在“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也不存在“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更不存在经济补偿。 2、员工已经到退休年龄,但是没有依法享
年休假不休的补偿: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辞退已退休员工不需要补偿。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员工和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是合法正常的,并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
年假不休可全部补钱。除劳动者不享受当年年假,用人单位也不用予以补偿,否则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离职时,未休的年假应折算成经济补偿。年假是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款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该劳动者仍属用人单位职工,与其他劳动者享有同等待遇。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裁减的,用人单位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