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在我国公司的名义出资人转让股权是有效的。但还需满足如下条件: 1、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协商一致; 3、股权变更经过登记机关核准变更,且已经领取营业执照; 4、其他条件。
公司未经股东会决议为股东担保无效。《公司法》对此的相关规定是强制性规定,违反该法的强制性规定的,该担保无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
公司未经股东会决议为股东担保有效。公司为股东担保未经股东会决议,不影响担保效力。法律只是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可以为股东担保的法律具体如下: 1、可以,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2、但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事项的表决,且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才行。 一、公司为股东担保的效力
可以,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但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事项的表决,且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才行。
可以,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但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事项的表决,且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才行。
公司股东变更担保还有效,因为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有股东滥用法人的资格,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名义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名义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实际出资人追偿。
名义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名义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实际出资人追偿。
公司是否可以为股东担保,要看情况。如果公司章程对此没有限制性规定的,则可以为股东担保。但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才行。
名义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的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在正常情况下,是不用承担公司债务的。公司的股东是属于有限责任,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所以公司的债务应当由公司以其全部的财产偿还,偿还不了的,应当进行破产清算,不用股东偿还的,但股东滥用权利,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
要看情况的,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独立的财产,独立的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与股东无关;除非公司与股东财务混同,公司人格被否认的情况下,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具体看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合伙公司,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话,那么公司法人对外